缓解视疲劳功能
发布时间:201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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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体试食试验项目
1.1 分别于试食前后进行眼部症状及眼底检查,血、尿常规检查,肝、肾功能检查,症状询问、用眼情况调查;于试验前进行一次胸透、心电图、腹部B超检查。
1.2 明视持久度
1.3 视力
2 试验原则
2.1 受试样品试食时间为60天。
2.2 所列指标均为必做项目。
2.3 在进行人体试食试验时,应对受试样品的食用安全性作进一步的观察。
3 结果判定
3.1试验组自身比较或试验组与对照组组间比较,症状改善且症状总积分差异有显著性(p<0.05)。
3.2 试验组自身比较或试验组与对照组组间比较,明视持久度差异有显著性(p<0.05),且平均明视持久度提高大于等于10%。
具备3.1及3.2可判定该受试物具有缓解视疲劳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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