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受理大厅咨询途径及安排
发布时间:2021-04-22
浏览量:131
受理大厅咨询途径及安排
1.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10-53815833
周二上午: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 受理业务咨询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受理业务咨询
周二下午:中药品种保护 受理业务咨询
周 四:保健食品 受理业务咨询
2.现场咨询:
咨询地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受理大厅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2区29号楼
周二下午:审评业务咨询
3.信函咨询:
咨询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受理大厅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二区29号楼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53815833
4. 电子邮件咨询:
邮 箱:zybh@zybh.gov.cn
文章来源:食品审评中心
推荐新闻
- 2022年2月11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邮寄详情单 2022-02-1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等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 2023-05-10
- 2024年4月11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邮寄详情单(9个) 2024-04-11
- 2023年3月17日可领取电子审评意见通知书清单(变更注册、转让技术类)(共3个) 2023-03-17
- 2020年01月13日保健食品批件待领取信息—已批准-2 2020-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