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2日可领取电子审评意见通知书的变更注册类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清单(共1个)
为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审评服务质量,推进保健食品全流程电子化申报和审评工作,方便申请人查询审评意见和提交注册申请材料,根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的规定,对已在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的变更、转让、补发证书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一律发放电子审评意见通知书,不需另行领取纸质审评意见通知书。对于以下清单所列产品,申请人可凭注册账号和密码在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06.37.221.168:8081/regist_enter/index.jsp)查询打印审评意见通知书,在规定时限内按照通知书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受理编号 |
备注 |
1 |
五和医养堂牌参灵芝胶囊 |
国食健更G20220947 |
|
咨询电话:010-66230693、010-66230649
(该咨询电话仅限查询打印审评意见通知书故障问题。对其他技术咨询,请通过我中心技术咨询服务渠道办理)
文章来源:食品审评中心
- 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 2022-11-01
- 保健食品批件待领取信息—已批准(2019年12月2日清单) 2019-12-02
- 2024年2月6日可领取电子审评意见通知书(变更注册类)(1个) 2024-02-06
- 认监委关于发布新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2021年第2号) 2021-01-14
- 2022年6月21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共1个) 2022-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