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 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为保证食品安全,推动全省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为增强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立法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登录山东省司法厅官网“首页-互动交流-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在线提出意见。 二、发送电子邮件:liuran@shandong.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山东省司法厅,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07-2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食品安全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
附件:1.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山东省司法厅 2023年5月19日
|
附件下载: 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 |
- 【福建省】福州海关积极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2019-11-05
- 【上海】食品广告发布标准 2021-05-14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申办指引 2022-05-10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备案、食品(含保健食品) 生产许可相关职能移交的公告 2021-10-15
- 关于印发《湖南省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的通 知 202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