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取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
发布时间:2016-04-09
浏览量:390
国务院决定取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
2016年02月15日
2016年2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规定取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
推荐新闻
- 欧盟不批准蜂胶提取物和肥皂草根作为基础物质用于植保产品 2020-05-15
- 膳食纤维在食品领域中应用及其市场前景分析 2020-09-24
- 韩国公开健康功能食品功能性原料(奶蓟提取物)的技术文件 2021-10-09
- 《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撬动全社会饮食文明 2021-05-24
- 韩国将对6种健康功能食品的功能性原料实施再评估 2020-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