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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开展全省药品流通领域跨市交叉检查

发布时间:2017-08-25 浏览量:9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掌握区域药品流通领域质量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从今年3月份开始,山西省局在全省组织开展了药品流通领域跨市交叉检查。

  一是统一组织实施。为保证全省跨市交叉检查工作同步开展,山西省局制定印发了《全省药品流通领域跨市交叉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了全省药品流通领域跨市交叉检查工作领导组,省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市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市局药品流通处室负责人任区域队长,省局相关工作人员分区域指导交叉检查工作。

  二是统一工作方式。省局统一制定检查任务,统一抽调派遣检查人员。以市为单位,从辖区药品批发企业随机抽取一定比例检查对象,以县为单位,从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随机抽取一定比例检查对象。由承担检查任务的区域队长负责召集检查人员、分配工作任务、汇总检查结果等事宜,由被检查对象所属市局安排确定观察员配合完成检查任务,省局派工作人员现场指导。

  三是统一标准处置。交叉检查采取飞行检查方式,主要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和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指导原则》,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厉查处。对发现问题的药品批发企业由省局统一安排处置,发现问题的药品零售企业(含医疗机构)由各市局研究处置,做到统一标准、一把尺子衡量,处理结果上网公开并汇总报告省局。

  这次跨市交叉检查,全省共抽调执法人员528名,先后飞行检查企业710家,覆盖了全省119个县和批发、零售、医疗机构各环节。采取省局一把尺子衡量、依法分类处置的办法,确保处置到位,撤销GSP证书8张,收回123张,全部上网公告,立案查处30起,约谈企业185家,消除和整改问题隐患5358条。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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