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的通知
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执法分局:
为督促指导我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并有效实施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规范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写的《广东省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转发给各单位,并结合我市保健食品监管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加强宣传督导。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各区局要结合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安排,督促企业加大对从业人员《实施指南》及附录材料的宣传培训,并计入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要求的学时内。《实施指南》及附录材料内容的电子版,市局将在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发布,供生产企业自行下载。二是督促企业自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参照《广东省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实施,每年对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各区局应督促企业于每年12月31日前提交自查报告。
二、加强源头监管。一是加强分级分类监管。各区局要做好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的督促检查工作,利用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日常监管巡查记录,产品抽验记录,综合分析和评估辖区生产企业在风险防控和质量内控方面的管理水平,形成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台账。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各区局要在对辖区生产企业风险评估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企业、风险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合理安排监管频次,推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附件:1. 广东省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指南.doc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2日
文章来源: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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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征求2020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项目意见的函 2020-10-10
-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党参、黄芪、杜仲叶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2021-11-29
-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山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2021-12-17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商业广告代言活动合规指引》的通知(含保健食品) 2022-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