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咨询接待工作,更好地服务行政相对人业务咨询,提高我中心业务工作效率,特设立现场咨询接待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咨询接待内容:主要针对已受理,处于审评核查阶段的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化妆品、广告、执业药师注册等申请事项的业务咨询。
在正常时限内的进度查询等,不在此范围之内。
二、预约程序:
1.申请人填写《现场咨询申请单》(见附件)并通过在线、邮箱或传真进行预约;
2.申请人根据预约回复时间前来咨询,并带齐所要咨询的相关资料。
三、各部门接待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序号 | 部门 | 接待时间 | 传真号码 |
1 | 医疗器械体系部 | 周五上午 | 63867831 |
2 | 医疗器械注册部 | 周二上午、周四下午 | 63867841 |
3 | 广告审查部 | 周二至周四上午 | 63867732 |
4 | 化妆品部 | 周五上午 | 63867872 |
5 | 食品部 | 周五上午 | 63867759 |
6 | 执业药师办公室 | 周三下午 | 63867743 |
四、接待地点:
上海市南昌路210号,认证审评中心南楼底层接待室
五、其他事项:
1.为提高咨询服务质量与效率,咨询申请人应对所咨询的内容做好充分准备,每一个在审品种的现场咨询原则上不超过3次。
2.主审人因故在预约的接待时间不能提供咨询,中心将及时与咨询申请人进行沟通,协商调整咨询接待人员或接待时间。
3.咨询申请人不能如约到访,应提前告知。
六、预约方式:
1.在线预约:http://jinshuju.net/f/AusPSH
或扫描以下二维码:
2.邮箱预约:rzzxbgs@smda.gov.cn
3.传真预约:各部门传真号见“三、各部门接待时间”
4.网站预约(在建中,建好后另行通知)
七、附则
现场咨询接待日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现场咨询申请单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
2017年3月28日
文章来源: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