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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药监局认证审评中心关于设立现场咨询接待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01 浏览量:273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咨询接待工作,更好地服务行政相对人业务咨询,提高我中心业务工作效率,特设立现场咨询接待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咨询接待内容:主要针对已受理,处于审评核查阶段的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化妆品、广告、执业药师注册等申请事项的业务咨询。

  在正常时限内的进度查询等,不在此范围之内。

  二、预约程序:

  1.申请人填写《现场咨询申请单》(见附件)并通过在线、邮箱或传真进行预约;

  2.申请人根据预约回复时间前来咨询,并带齐所要咨询的相关资料。

  三、各部门接待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序号

部门

接待时间

传真号码

1

医疗器械体系部

周五上午

63867831

2

医疗器械注册部

周二上午、周四下午

63867841

3

广告审查部

周二至周四上午

63867732

4

化妆品部

周五上午

63867872

5

食品部

周五上午

63867759

6

执业药师办公室

周三下午

63867743

 

  四、接待地点:

  上海市南昌路210号,认证审评中心南楼底层接待室

  五、其他事项:

  1.为提高咨询服务质量与效率,咨询申请人应对所咨询的内容做好充分准备,每一个在审品种的现场咨询原则上不超过3次。

  2.主审人因故在预约的接待时间不能提供咨询,中心将及时与咨询申请人进行沟通,协商调整咨询接待人员或接待时间。

  3.咨询申请人不能如约到访,应提前告知。

  六、预约方式:

  1.在线预约:http://jinshuju.net/f/AusPSH

  或扫描以下二维码:

图像

  2.邮箱预约:rzzxbgs@smda.gov.cn

  3.传真预约:各部门传真号见“三、各部门接待时间”

  4.网站预约(在建中,建好后另行通知)

  七、附则

  现场咨询接待日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现场咨询申请单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

  2017年3月28日


文章来源: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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