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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积极贯彻落实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6-08-09 浏览量:54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后,山西省省长李小鹏作出专门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常务副省长、省食安委主任高建民主持召开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部署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明确19项工作要点。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各级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细化目标任务,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一是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把落实“四有”、履行“两责”作为强化市县两级工作的基本内容,加强检查、指导、督促、考核,推动基层监管人员、执法装备尽快到位,切实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全省1000个监管站全部统一标识标志,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服装,共有独立办公场所843个,配备执法车辆336辆,快检设备755套。

  二是狠抓食品安全监管。以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食醋、食用油等为重点品种,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饭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中央厨房为重点单位,采取全面排查、突击抽查、重点检查、随机督查等方式,先后组织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酒类销售市场、学校及其周边餐饮安全、旅游景区餐饮服务等专项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51648家,责令整改19074家,停产停业270家,捣毁窝点24个,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加强监督抽检。统筹全系统检测检验资源,省、市、县三级合理分工,实现品种、业态和获证生产企业全覆盖。把群众消费量大、风险程度高、投诉举报多、反复出现问题的可疑品种作为监督抽检的重点,突出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致病菌、重金属、污染物质等安全性指标,注重发现潜规则问题和系统性风险。上半年共抽检食品2340批次,不合格产品85批次,核查处置问题产品21批次,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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