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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吉林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30期)公示

发布时间:2016-05-10 浏览量:40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吉林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30期)公示
 2016年02月15日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2015年吉林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30期)进行公示。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10类食品86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1批次。其中,冷冻饮品1批次,糖果及可可制品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3批次,乳制品4批次,食品添加剂1批次,饮料10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3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8.8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20%;薯类及膨化食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60%;蔬菜及其制品1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17.65%。现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调味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莱芜市杞参调味品加工厂生产的纯花椒粉中铅超标;北康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桂花香醋中总酸未达到标准;通化升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9度米醋中总酸未达到标准。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桦甸市吉元土产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核桃油中酸值、过氧化值超标;桦甸市吉元土产有限公司生产的灰苏子油中过氧化值超标。

  薯类及膨化食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延边天香民族美食加工厂生产的地瓜锅巴中检测出不得使用的甜蜜素;延边天香民族美食加工厂生产的土豆锅巴中检测出不得使用的甜蜜素;延边天香民族美食加工厂生产的芝麻锅巴中检测出不得使用的甜蜜素。

  蔬菜及其制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新民市张家屯乡迟红渍菜厂生产的迟红酸菜中二氧化硫残留超标;沈阳市国发渍菜厂生产的秋丫酸菜中二氧化硫残留超标;长春市宏太酱腌菜有限公司生产的宏太酸菜中二氧化硫残留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吉林、延边、通化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函告山东、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并要求上述四个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15日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0215.xls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21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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