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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内食药监通告〔2016〕5号)

发布时间:2016-04-04 浏览量:58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内食药监通告〔2016〕5号)

2016年02月14日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饮料、冷冻饮品4类食品共68批次样品。合格样品6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比1.47%。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蜂产品5批次、饮料45批次、冷冻饮品17批次全部合格。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包头市周老三蒙特香炒货厂生产的蒙特香(瓜子)过氧化值不合格。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开展核查工作,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认真进行调查检查,核查处置,相关情况另行公布。
    三、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的样品检验合格的企业有30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221-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xls
   2. 食品抽检合格-20160221-蜂产品.xls
   3. 食品抽检合格-20160221-饮料.xls
   4. 食品抽检合格-20160221-冷冻饮品.xls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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