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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市场乱象难除 专家:治本之策在于完善监管体系

发布时间:2019-08-22 浏览量:75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自身健康越来越重视,各种各样的养生保健方法随之走进人们的生活。与年轻人多选择运动健身不同,很多老年人倾向于选择服用保健食品来实现强身健体的美好愿望。如何对保健食品进行有效监管,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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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健品与保健食品应严格区分

  一提到保健食品,有人嗤之以鼻,也有人爱不释手,尽管人们对保健食品的态度和立场两极分化,但不少人对保健食品的含义却未必真正了解。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邱宝昌表示,保健食品的本质是食品,与俗称的“保健品”不同,保健食品是一个法律概念,受食品安全法规制约。而俗称的“保健品”不仅包括保健食品,还包括一些保健器械,如按摩仪等。

  中国保健协会原理事长、中国卫生监督协会会长张凤楼表示,保健品与保健食品概念应严格区分,保健品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律定义,而保健食品有严格的法律定义。据了解,与普通食品相比,保健食品被允许声称具有一些保健功能。目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主要有27类,依法备案的保健食品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为补充维生素、矿物质。

  对于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的差异,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营养医师孙建平认为,保健食品的特殊功能性更强一些,活性有益物质浓度更高一些,这些都是自然食物无法做到的。

  对于是否应该服用保健食品,北京市海淀区一家药店的一名药剂师表示,如果身体不缺少相应的营养物质,不建议吃,吃多了也不好。“要根据个人体质,看看身体里缺什么,缺什么就补什么。”但是,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购买保健食品时并不像药品那样,会有医生进行诊断、给出处方或者用药建议,该如何判断自己缺乏哪种营养物质呢?对此,孙建平指出,常量营养物质靠膳食计算基本可以判断摄入量是否充足,但维生素和矿物质是否缺乏则必须通过生化检查才能确定。

  虚假宣传与会销要有效监管

  根据保健食品监管要求,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的主要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但一些不法商家却动不动就说能“补脑降糖”,张嘴就宣称“包治百病”,经常进行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在保健食品领域的诸多乱象中,夸大保健功效、虚假宣传问题一直很突出,这也是监管部门长期以来打击的重点。在不久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保健食品监管工作座谈会上,聚焦的突出问题之一正是虚假夸大宣传。

  特殊食品司司长周石平表示,自2017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联合部署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案件5.8万余件(据不完全统计,普通食品虚假宣传案件占比达94%以上),货值33.2亿元。2019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截至3月1日,共立案4865件,案值达到51.7亿元。

  保健食品领域的一大乱象还表现为一些不法分子经常通过会销方式欺骗老年消费者。他们以亲情服务和产品说明的方式销售产品,还以“免费旅游”“免费体检”“名医问诊”“可免费领取米、面、油”等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可免费体验医疗器械等方式引诱老年人“上钩”,进而推销其产品。例如,在勤孝堂食品经营部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一案中,当事人就是多次通过会销进行虚假宣传,达到销售产品和非法牟利的目的。

  “应该说,保健食品乱象与其销售模式有关,如果销售模式不搞特殊性,保健食品能够到达消费者手中的概率就不一样了。保健食品通过会销的方式,利用人性和亲情服务,增加了产品到达消费者手中的概率,且会销场所不定,隐蔽性强,给监管带来了困难。”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亚辉指出。

  关于如何对会销进行有效监管,宋亚辉认为,会销难以监管,主要原因在于监管部门获取违法信息难,不知道违法行为发生在何时何地,参与人员有哪些。一定要依靠公众的力量,要为公众提供便捷的举报途径,而且对公众的举报一定要作出回应。“假如有100位老人被推销了,其中至少会有一两个人觉得被骗了,这时候如果有一条便捷的途径,他们就会把违法信息传递给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启动监管。”

  “应对这些问题,一个思路是要让整个法律体系是可信的,要让所有人觉得这套规章制度一定会得到实施,如果不遵守一定会带来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市场主体才会信赖并遵守这套体系。第二个思路就是要让监管体系本身设计更完善更合理,不要在制度上出现多种解释的可能性。”宋亚辉说。


文章来源: 中国食品报网,作者: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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