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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桦褐孔菌》等9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9 浏览量:142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规定,我委拟制定《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桦褐孔菌》等2个地方标准(详见附件1),修订《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标准(详见附件2),废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非发酵型半固体调味料》等6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详见附件3)。

  请各有关单位、社会公众对以上制定、修订、废止的标准清理决定于2019年12月13日前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431-88906881,信箱:1047810177@QQ.COM。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5日

附件:

1.拟制定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目录.doc
2.拟修订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目录.doc

3.拟废止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目录.doc


文章来源: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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