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开征求《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食品标识的标注,保护消费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2019年11月21日至12月20日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我局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见附件),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有关单位及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0年8月26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pscszh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邮政编码:100820),请在信封上注明“《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附件:《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0年7月27日
文章来源:食品生产司
- 关于《保健食品原料 大豆分离蛋白 乳清蛋白备案产品剂型及 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等三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2023-08-28
-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 2020-01-14
-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7号(关于发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境外注册管理办法》的公告) 2021-11-01
-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 2020-05-29
- 安全生产法 202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