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出台食品药品安全专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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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需要,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食药监管、风险防控和打击食药违法犯罪中的作用,山西省局日前会同省公安厅、省食安办共同研究制定出台了《山西省食品药品安全专家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山西省食药监局、省公安厅、省食安办共同设立山西省食品药品安全专家组,由食药监局负责管理,开展专业咨询、风险评估、调查研究、决策支持、法律援助等工作。专家组下设食品、药品、保化、器械、应急管理等专业小组,负责各自领域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的调查研究、风险研判和评估预警,参与研究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政策法规、部门规章等,参与研究制定食品药品生产工艺、补充检验检测方法等,协助检验结果的认定和违法事实的定性,协助做好食品药品安全舆情应对和应急处置。《办法》还就专家组工作的开展、专家的管理等做了详细规定。
《办法》的出台,为专家组开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发挥专家优势、推动食药安全治理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规范化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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